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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交通整治永远在路上重庆交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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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继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后,行人交通违法整治也开始了!

此次针对行人乱穿的重点违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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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

2

不按交通信号灯横过道路;

3

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4

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等。

行人乱穿整治按上限处罚

此次行人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将按照上限进行处罚。如果存在

1

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

2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

3

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

4

行人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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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进入城市快速道路和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都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20元罚款,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并开具重庆市财*局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此外,对于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给予违法行为人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处罚。

在执法中,违法行为人实施辱骂、阻挠、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阻碍公安、城管等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可以处警告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对实施暴力或其它手段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开车接打电话、玩耍手机将面临处罚

在日常生活中,开车接打、玩耍手机,使用导航等现象的危害并没有引起驾驶人足够的重视,有些人认为这仅仅是一种不良的开车习惯,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为切实加强对开车接打、玩耍手机等危害行为的管理,提升道路通行能力,降低驾驶安全隐患,从年12月4日至年2月12日,总队将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驾驶员驾车时接打、玩耍手机现象开展为期7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

市公安局交巡警总将以全市各区(县)城市主次干道、商圈环道、医院周边、易堵路段和灯控路口作为重点整治区域。

驾车时接打手机和玩耍手机两种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号令)的相关规定,处以罚款元,记2分的处罚。

同时,各级交巡警部门还将建立交通违法曝光平台,并利用辖区电视广播、报刊、网络、LED屏等高频次开展违法曝光,形成强大警示震慑氛围。

第三:重庆交巡警平台再升级,增加视频举报功能

交通违法视频举报类型

举报人可举报主城区城市道路(包括城市快速道路)的12种交通违法行为:

1.僵尸车;

2.违法占用公交车站(港)、公交车优先道;

3.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4.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5.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6.违规加塞、抢行、转弯、直行、掉头、变道、超车;

7.逆向行驶;

8.驶入禁行区域;

9.越(压)*色或白色实线行驶;

10.越(压)导流线行驶;

11.客车超员;

12.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运行。

交通违法视频举报的渠道

(一)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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