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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释税的分管,国税局和地税局有什么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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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癜风初期的图片         http://news.39.net/bjzkhbzy/171103/5813045.html

一是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征收的税种不同


  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其中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征),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从年-年期间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目前暂免征收),对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在年起,以下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征收:应当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地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收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


  西藏自治区只设立国家税务局,征收和管理税务系统负责的所有项目,但是暂不征收消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和烟叶税。

二是领导管理体制也不同。


  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领导干部的职务审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省级地税局受省级人民*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税系统由省级地税机关垂直领导,地方税务系统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按地方人民*府组织法的规定办理。


  我国现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均设有地税局。比较特殊的是,目前,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实行合署办公。


  今年7月1日开始在全国试行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还解决了咱们企业哪些困扰已久的财务问题呢?往下看:


  核心宗旨:各级国税局、地税局要联合税收宣传,统一*策口径,有效解决*策答复“多口径”和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一、解决税收宣传过程中存在*策“多口径”和答复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二、对分属国税局和地税局管辖,生产经营地点、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基本相同的纳税人,按照统一确定的应税所得率水平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以统一标准,公平税负,有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解决在核定征收所得税时,国、地税核定征收标志不一致问题。


  三、通过联合进户执法,定期交流情况,共享检查信息和检查结果,以整合稽查资源,形成执法合力,统一执法标准,避免重复检查。解决企业被“多头查”和重复入户等问题。


  四、要求国税局、地税局要统一税务行*处罚裁量权基准,在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执行相同的处罚标准。同时,对属于双方共同管理的税务行*相对人的同一税收违法行为,应当严格执行“一事不二罚”原则,以促进行*处罚公平、公正,保护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处罚标准不一致问题。


  五、要求各级国税局、地税局要联合开展税收调查,共享调查信息和结果,做到纳税人一次填报,税务机关一次采集,以避免重复调查、重复填报,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负担,解决企业被重复调查的问题。

来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访谈文字实录整理

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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