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国税局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
7月30日,湖南省文明办通过《湖南》向社会公告了湖南省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拟推荐及复查名单,娄底市国税局公告为2008届复查的“全国文明单位”,是公告中娄底市唯一全国文明单位。
日前,湖南省文明办主任宋智富一行在娄底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伍美华等陪同下,对娄底市国税局“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宋智富一行听取市国税局文明创建情况汇报后,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了市国税局文明创建取得的成果,并当场宣布娄底市国税局全国文明单位顺利通过复查。
宋智富指出,娄底国税的文明创建富有成效,工作全面、标准高、措施有力、内容实、全员参与效果好,是名副其实的全国文明单位。希望娄底市国税局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提高和升华,对照全国文明单位的六条标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工作;在新标准上,继续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注重维护班子团结,班子更有战斗力和凝聚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队伍素质有更高的提升;在新的目标上,坚定信心,立足长远,抓好当前,做好规划,努力争创全国文明标兵单位。
(稿源:娄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