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自驾游和自助游日渐增多,汽车租赁行业迅速兴起。对于车辆租赁期间被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因承租驾驶人大多既不在违法行为地,也不在租赁车辆登记地,无法按照现行违法处理程序处理,承租驾驶人多地来回奔波接受处理增加了租赁成本;部分承租驾驶人未及时处理,导致租赁车辆无法按期上线年审。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处理难的问题逐渐成为困扰承租驾驶人、租赁企业的社会难点问题。
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安排部署下,重庆将于年11月29日在全国率先推出租赁汽车租赁期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便捷处理工作举措,切实便利承租驾驶人、租赁企业及时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减少承租驾驶人为处理交通违法支出的不必要的出行经济和时间成本,减少租赁企业为处理交通违法增加的经营成本。对于已注册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单位用户并申领了数字证书的租赁企业,将租赁合同信息写入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后,承租驾驶人以及备案的临时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APP自助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无需到租赁汽车登记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到租赁汽车登记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的,也无需出示车辆行驶证。
对于租赁合同信息已经写入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的车辆,合同期止超过30日,承租驾驶人及备案的临时驾驶人仍未处理交通违法的,租赁企业可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将记录在车辆名下的违法行为转移至承租驾驶人名下,该违法行为不再影响租赁汽车的违法状态,不再影响租赁车辆上线年审。
汽车租赁企业操作指南
承租驾驶人操作指南
主办单位:大渡口区新闻宣传中心总编:姜海审核:张韬陈长青编辑:胡洋(见习)来源:重庆交巡警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近年来,随着自驾游和自助游日渐增多,汽车租赁行业迅速兴起。对于车辆租赁期间被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因承租驾驶人大多既不在违法行为地,也不在租赁车辆登记地,无法按照现行违法处理程序处理,承租驾驶人多地来回奔波接受处理增加了租赁成本;部分承租驾驶人未及时处理,导致租赁车辆无法按期上线年审。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处理难的问题逐渐成为困扰承租驾驶人、租赁企业的社会难点问题。
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安排部署下,重庆将于年11月29日在全国率先推出租赁汽车租赁期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便捷处理工作举措,切实便利承租驾驶人、租赁企业及时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减少承租驾驶人为处理交通违法支出的不必要的出行经济和时间成本,减少租赁企业为处理交通违法增加的经营成本。对于已注册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单位用户并申领了数字证书的租赁企业,将租赁合同信息写入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后,承租驾驶人以及备案的临时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APP自助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无需到租赁汽车登记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到租赁汽车登记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的,也无需出示车辆行驶证。
对于租赁合同信息已经写入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的车辆,合同期止超过30日,承租驾驶人及备案的临时驾驶人仍未处理交通违法的,租赁企业可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将记录在车辆名下的违法行为转移至承租驾驶人名下,该违法行为不再影响租赁汽车的违法状态,不再影响租赁车辆上线年审。
汽车租赁企业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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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大渡口区新闻宣传中心总编:姜海审核:张韬陈长青编辑:胡洋(见习)来源:重庆交巡警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