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及“执行机构”)对中山市市、镇(区)单位法律、审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期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SCG-06--C08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市、镇(区)单位法律、审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法律服务
1、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核的投标供应商将被直接确定为中标(入围)候选人。
2、每个投标供应商可以参与多个包组的投标,允许兼中。
3、服务范围:入围供应商将按公司所在区域承接项目。省财*厅负责省直单位采购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各级财*部门负责本地单位采购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
子包1:
1.供应商具备《*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年以来未受过律师协会行业处分,以律师协会证明为准。
4.供应商具有5名或以上执业律师,提交相关律师执业牌照复印件及在投标人单位任职的社保证明。
5.已(网上)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在有效期内予以承认。
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