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关于年秋季
教师资格证考试招生简章
重庆三峡学院正处于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学校将坚定不移走绿色教育之路,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三峡、服务重庆、面向全国”的办学思路,弘扬“厚德、博学、自强、创新”的校训精神。继续教育学院为进一步贯彻学校关于培训工作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破培训工作瓶颈,推进培训工作常态化、可持续性发展,决定成立教师资格考试培训中心。
一、教师资格证的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年12月12日发布实施的教师资格条例中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申报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
(二)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的学历要求。
(三)应届在校生报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注:《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部门规定。
教师资格分类
三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四教师资格考试科目
注1: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
注2: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分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中学面试科目与科目三相一致。
注3: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教师资格考试培训教案表
五
考试时间
六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在每年3月份和11月份各举行一次,面试在笔试结束后的5月份和12月份各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请及时